为解决我县集体、个人人工林采伐中存在的问题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,按照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林业“十四五”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》(黑政函〔2020〕108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局将按照造林时间的先后,依照林权所有者申请和林木采伐技术规程,在年采伐限额内核发采伐许可证。
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阳光运行的原则,我局陆续将全县集体、个人人工林成过熟林现状排序及“十四五”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,以村为单位向社会公布,欢迎广大群众监督,并提出宝贵意见。公示期为三个月,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向县林草主管部门提出。
附:永利皇宫463手机版集体(个人)人工成过熟林现状排序表
永利皇宫463手机版林业和草原局
2021年8月26日